创始合伙人
联系方式
电话:0755-83515317
邮箱:chen@haipaifirm.com
教育背景
198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,取得法学学士学位
业务专业
擅长民商、公司收购与兼并、房地産、外商投资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从事律师多年,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,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。1988年以来,办理过一百多件经济、民事及刑事案件,其中1992年办理的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超群电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一案,爲当年全国最大标的经济纠纷案件。1993年至1997年办理了的数件具有重大影响的房地産纠纷案。担任几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,办理过多宗颇有影响的外商投资项目及大型企业收购、兼并等法律事务。
工作经历
2002年至今 本所高级合伙人
1996年起至2001年 巨川律师事务所主任,合伙人
1990年至1995年 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律师
1988年至1990年 深圳市法学会工作
1985年至1988年 浙江大学经济系任教,承担经济法学的全部教学工作
工作语言
汉语(普通话标准,精通闽南语)和英语
主要学术成果
1992年以来先后在《特区法制》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
联系方式
电话:0755-83515317
邮箱:chen@haipaifirm.com
教育背景
1985年毕业于厦门大学法律系,取得法学学士学位
业务专业
擅长民商、公司收购与兼并、房地産、外商投资的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。
从事律师多年,具有丰富的法律知识和法律实践经验,具有广泛的社会关系。1988年以来,办理过一百多件经济、民事及刑事案件,其中1992年办理的中国银行深圳分行诉深圳超群电子有限公司不当得利一案,爲当年全国最大标的经济纠纷案件。1993年至1997年办理了的数件具有重大影响的房地産纠纷案。担任几十家企业的常年法律顾问,办理过多宗颇有影响的外商投资项目及大型企业收购、兼并等法律事务。
工作经历
2002年至今 本所高级合伙人
1996年起至2001年 巨川律师事务所主任,合伙人
1990年至1995年 深圳市振昌律师事务所律师
1988年至1990年 深圳市法学会工作
1985年至1988年 浙江大学经济系任教,承担经济法学的全部教学工作
工作语言
汉语(普通话标准,精通闽南语)和英语
主要学术成果
1992年以来先后在《特区法制》等刊物发表论文数篇
深圳市南山区粤兴三道6号南大产学研大厦B座401(地铁二号线科苑站D出口)
Tel:0755-83515488 , 0755-83515324
九龍尖沙咀海港城海洋中心608A室
608A, 6th Floor, Ocean Centre Harbour City, Tsim Sha Tsui Kowloon, Hong Kong
台北市中正区馆前路34号11楼
Tel:886-02-23881000
Fax:886-02-2388-8300